一条牛仔裤
杜杜
那条牛仔裤的确很特殊。
水洗蓝的底色,却在前腿和后腿染了两大块水洗的橘色,中间浅浅的泛白,向四周晕染出越来越深的橘黄色,又渐渐地融进靛蓝里。颜色怪异只是其一,先把你的目光吸过来再说。这一看不要紧,样式也让人咋舌,低腰,喇叭口,大铜钉,里面套着的双腿刺溜就长长了一截似的,屁股也不得不好好地圆起来。平日里衣着以舒适自在得体为原则的我,足不出户自然不必麻烦,工作有工作服,只在每周去教堂时才会着意打扮一下。现在可好,一钻进这条牛仔裤却在瞬间改头换面,变成摩登女郎了,回头率迅猛上升。
这样的感觉可是久违啊!自从肩负起为人妻母的光荣使命,在柴米油盐的簇拥中从姑娘荣升为妇女之后,那种在人前走过就一定要像星星一样闪亮的决心和信心都揣吧揣吧压箱底了,别人回不回头关我什么事儿?老公觉得我是第一美女兼第一好妻子,孩子觉得我是第一漂亮妈妈兼第一好妈妈,朋友觉得我是第一靓朋友兼第一好朋友就行了,路人会不会因为我美丽与否产生颈部运动已经不再是我的关心范围。谁成想,这种被瞩目的感觉被这条牛仔裤召唤回来之后,心底升上来那股自然而然的骄傲还真让人舒服,行啊,我还不太老吗!从此,对这裤子另眼相看,心情不好时穿上上街溜两圈,就必定喜气洋洋地回家。一条可以治疗忧郁的裤子,那可是个宝贝。
牛仔裤的魔力如何频频显露,得听我细细道来。
有一天到女儿学校接她,在办公室等不及,就钻到教室门口去瞭望。赶上下课铃响,童心来了,闪身躲在Locker旁边。等女儿和一群少女喧哗着出来,我就窜出来,冷不丁从后面把她眼睛蒙住,也不吭声,到她挣扎着要逃脱时,才在她的粉脸上亲了一口,孩子喊出“是妈妈!”的时候,周围的少女们都呵呵直笑。搂着几乎和我一样高的女儿走出校门的时候,感觉到身后一群年轻而火热的目光正在我俩后背灼灼地燃烧。第二天女儿乐得合不拢嘴儿,进门就说:“妈妈,我同学都说我的妈妈是世界上最cool的妈妈,第一,再挑不出一个妈妈会跑到教室门口来蒙女儿的眼睛。第二,再没有第二个妈妈能穿得下那么cool的牛仔裤,那么好看!我同学没一个不喜欢你的,都好像想跟我换妈妈似的!”说完,就扑上来使劲啃我。能让女儿如此开心,心里比吃了500ml整罐的枫糖还甜蜜。瞧瞧,这牛仔裤让人欢乐和甜蜜的功能就是这样热热闹闹体现出来的。
那天和好友R在Bayshore逛店,俩人一路叽叽喳喳东看西逛的时候,老觉得有对眼睛跟着,后来转到The Bay时,那对眼睛越离越近。我和R站在一排衣服后面挑拣,R捅了我一下小声说:“冲你来的!你像十八岁!你看我怎么跟他周旋!”不等我说话,R就转身朝着那人走过去,一只手还在背后做了个下流动作,中指朝上直直地树着。这死妮子,发起疯来不管不顾的。男人是白人,三十出头的样子,看起来很像个良民,温文尔雅的模样,怎么会这么猥琐地跟踪两个女人?这时,男人正站在一排女人衣服面前有点儿不伦不类,看见R走过去,一脸惊讶。R满面春风地笑着,她是那种胖乎乎的慈祥面孔,这么一笑更是弥勒佛似的温暖动人,“Hi, 要帮忙吗?”R问道。男人看着R,不知所措地尴尬在那里。R靠近那男人,像和男人是老朋友似的,神秘兮兮地放低声音对他说,“听我说,她是已婚的,有两个孩子,她女儿都比她高了,明白了? ”说完,还冲着男人挤了挤眼睛。男人愣了两秒钟,转身逃跑了。
我和R乐到半死,出来吃冰激凌镇定兴奋的神经。我说,“疯丫头,你这么干不怕他对你做什么吗?你怎么知道他是跟踪我而不是你?”
“光天化日之下,他能怎样?再说了,我是告诉他一个事实,好心做好事儿啊!又没把他怎样。”R说着,上上下下打量我,撇着嘴说,“你看你这付漂亮样子,我都嫉妒了,何况他们?我这衣冠不整的样子,好像穿着睡袍就出门了,哪有人看!”R一边舔着冰激凌,一边嘟囔。
说起来,这条牛仔裤是那年回国在广州北京路一家很小的商店买的,纯属闲逛得来的便宜货,好像原价50元人民币,半价就买到手了,因为是倾销,不让试穿,随便拿了一条,心想,才4块钱加币,也就是一个burger进肚,合不合适都OK。回来后,一年多都没想起来穿,想不到竟有这大威力,一穿上就风波不断。
街上有个五十来岁的白人男子,爱花爱树成癖,有阳光的晴朗日子常常会看见他在门前收拾花草灌木。很随和又内向的那种人。我天性爱土爱花爱阳光,也时常在院子里剪枝浇水,就常常远远地和他点头打招呼。这天出去溜达,在街口碰上就聊起花来,那几天正为野鹿常来我家吃花骨朵发愁,眼瞧着就要开放的月季树满头粉色的香苞,一夜之间就被吃个精光,那叫个心疼啊,几个月的辛苦就这么烟消云散了。男子一边建议我在门前装感应灯,一边低头看我的裤子,花的话题还没说完,就冷不丁来了一句,“别担心,你的花园仍是街上最好看的,你的裤子也是街上最漂亮的!都看不出你是俩个孩子的妈妈了!”说着,呵呵笑了两声,朝前跨了一步,隐隐的一股酒气冲进鼻孔,面孔离我只有半尺远。我吓了一跳,退了一步,知道这老同志是喝了点酒,飘飘然不知所以,也不往心里去,赶紧托辞往家走,心跳却咚咚咚很久才慢下来。心想,以后就是群鹿扫荡了我的花池,也甭去征求老园丁同志的意见了。
最好玩儿的一次,是那次到Wallack’s买纸买颜色,那阵儿正迷着画水彩画玩儿。不记得为什么没开车,站在风里等公共汽车。这男人也在等车,左一眼右一眼地瞟我。车怎么还不来,我心急如火,心想,车啊,你再不来,我打赌此君要上来搭话了。果然,他凑过来开口说,“噢,真冷啊!”说着还像真冷似的,夹了夹肩膀,又说,“哎,你的裤子,颜色很好啊!”
刚从画画用品店出来,我的心正被颜色充满着,想也没想就冒出一句,“是水彩,我画在裤子上的。 ”
“水彩?”男人显然吃了一惊,使劲盯着我的裤子看,好像想用目光摸出个真假似的,“水彩?简直难以置信,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手段。”他又说,仍盯着我的裤子看。
“你现在不是见到了吗?”我不动声色地说,一点不像开玩笑,还指了指我手里的水彩颜色。然后我就背转头,不再理他,心里憋着乐。上车之前,此君前后左右地围着我转,满脸狐疑,倒也没再问话,他一定在想,她的话到底是真是假啊?难道真是水彩画上去的?怎么有点儿不像?
回家的路上,我一路笑得合不拢嘴,引得前面一位大妈频频看我,这傻妞是吃错药了吗?我心想,这么拙劣的骗术,怎么还能真的骗了人,上当的还是老大不小的一个后生仔?人们都说加拿大人单纯,可单纯到这地步,得把“单纯”两字换成“傻”了。之后几天,一想起这档子事儿,那男子狐疑的表情就浮现出来,我就乐得不行不行了,笑的时候都是带着嘹亮的响声的。
这条让人合不拢嘴的牛仔裤,究竟是便宜货,寿命苦短。那天接小孩走得急,脚下一滑就重重跌了一跤,一个膝盖就大大地破了个洞,倒又稳和了现今乞丐服的时尚。可惜还没来得及尝尝当乞丐的新鲜滋味,老公就要回国,我就把它团吧团吧,装进老公的箱子,让他照这个尺寸给我买两条牛仔裤,破裤子当然就别再带回来了。我和这条牛仔裤的缘分从此告终,bye-bye了,令我快乐的牛仔裤!
此后,再没穿过这么招摇的裤子,日子还是照就挺美地过着。
刊发于加华侨报二零零七年六七月六日